关注我们:
协会资讯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资讯中心 - 协会资讯

关于开展“深圳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愈发重要,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关注,尤其在供给侧合作伙伴招标、市场营销合作伙伴选取等场景。

       2018年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打造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制定统一信用数据目录、标准和格式规范,打破信用信息壁垒,健全信用信息运用机制等工作内容。

       经充分调研论证,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定于2018年2月12日起,在会员体系内开展“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会作为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深圳地区授权合作单位,将在深圳范围内优选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参选单位,报送评选。

       自2000年开始,我协会一直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工作,拥有丰富的信用管理专家团队和全面的系统数据,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助力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踊跃参加!

申报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已满三年或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当前从业人员10人以上(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承担社会保险);

2. 企业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 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4.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员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签署《信用承诺书》,签署《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服务协议》,填写《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并将申报服务协议原件、信用承诺书扫描件pdf、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用专委会”)。

 

(二)初评

信用专委会将企业提供的资料,第三方数据进行综合整理和初评,并出具信用诊断报告。

 

(三)复审

信用专委会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企业信用等级报告。

 

(四) 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在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官网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专委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用专委会提出。信用专委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五)评价发布

 对获评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及信用等级报告。

 

(六)年度复查

中国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若继续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

有效期内需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信用专委会提交相关资料。

 

申报方式:

联系方式: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秘书处 0755-83673167

联系人:徐先生 13510960238

邮箱:Info1@szeea.org.cn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01号四川大厦908室  电话:0755-8367 3156 , 8367 3180 , 8367 3167 邮箱:info1@szeea.org.cn
版权所有 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SZEEA) 粤ICP备2022137759号-1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 深圳必科欧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在线咨询
业务咨询
咨询热线
86-755-2305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