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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2016年11月3日,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计划,发布二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总预算800万元,优先保障课题研究类项目,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 

 

 
二、资金方向
 

(一)自主策划类项目

由申报机构自主策划实施的,符合《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福府办〔2015〕9号)第18条规定,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培育激励等社会建设领域的相关项目。

 

(二)课题研究类项目

1、属于社会建设或社会创新领域前沿研究的,应当结合福田实际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2、属于社会问题分析研究的,应当以福田为样本,针对当前社会建设或社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开展。

 

*具体选题和研究对象由申报机构自行确定。本类别独立评审。

 

 
三、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工作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止。

 

 
四、申报条件
 

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本专项资金,各类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非营利性、创新性、效益性、区域性、社会性”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1、必须是在深圳市或福田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是其他在境内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渠道保证各项制度的实施;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5、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6、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等资源投入或志愿者参与。

7、申报课题研究类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必须具备政策文件、数据资料等课题相关内容的收集、整理、分析能力。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申请机构存在《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第47条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请使用本专项资金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填报以下材料:  

(一)《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自主策划类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预算明细表》;    

(四)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六)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扫描件;    

(七)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等资产财务状况证明扫描件;

1、2015年6月前成立的组织,请提供2015年审计报告;  

2、2015年6月后成立的组织,未进行年审的提供近三月的财务报表;  

3、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组织,提供机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八)申报机构可以自主提交对其项目评审有参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如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备案材料、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已参加评估的提供评估等级证明、申请项目获得社会资金或物质支持的有效凭证等以及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本期申报采取无纸化、电子化申报方式,全部申报材料需登陆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和上传。  

在线申报系统网址:

(一)自主策划类项目:https://jinshuju.net/f/12X3jQ 

(二)课题研究类项目:https://jinshuju.net/f/c1Fpju 

有意申报的机构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官方网址,下载上述五申报资料中的申报材料1-3的模板,按照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后,需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1),并根据提示上传其他申报材料(申报材料4-8)至在线申报系统。

以上所有材料申报方需留存好原件,以备查验。  

 

 
七、注意事项
 

(一)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项目策划力度,整合资源,联合多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   

(四)鼓励申报机构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相应部分注明。对于已获得社会资金、物资支持的项目,可凭资助协议、收款凭证、物资接收凭证等有效证明给予适当加分。  

(五)课题研究类项目:需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研究方法,准确、全面收集资料数据,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刻剖析现状特征、问题成因与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充分理论和实践基础支持的研究结论以及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

课题报告应紧扣主题、思路清晰、框架完整、内容翔实、行文顺畅,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一般不少于2万字(不含附件或辅助研究资料),政策建议部分应占全文1/5以上。课题研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前完成并提交信息齐备、格式规范的研究成果(电子版),并附200字以内的核心观点和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成果由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六)对于已获得上一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资格,但放弃资助的机构,本期将不再受理该机构的项目申报。相关机构可申请下一年度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

电话:0755-83673583 周女士

          0755-83665821 黄女士

 

2、监督电话

福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组织发展科

电话:0755-82918333-2063 罗女士/刘先生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01号四川大厦908室  电话:0755-8367 3156 , 8367 3180 , 8367 3167 邮箱:info1@szee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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